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资料:
1、案主:阿怡(化名)
2、性别:女
3、年龄:18
4、社工姓名:叶治维
5、督导姓名:黄锦纯
6、开展单位: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派驻天河区司法局
(二)个案背景资料
案件来源:2014年2月,阿怡与其他同安人相约被害人去到广州越秀区长堤大马路宾兴巷内,使用铁管、刀具以及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头面部和腰部软组织挫伤,并强行拿走被害人现金90元,三星移动电话一部。被判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八个月。
案主情况:性格上是多血质,刚开始接案时表现外向、开朗、多话,感染力强,自律性较差。同时,正值青春期,由于家庭以及身边的社会人员朋友关系,行事冲动而很少考虑后果,在意别人目光而想法较消极,同时也有吸烟、脏话等不良行为
家庭情况:案主家中有父母和一个妹妹。根据社工首次上门家访情况,其母亲描述案主与父亲关系较差,父亲为保安,三班倒,平时对案主的学习生活等关心较少,也曾打骂案主,母亲自述对案主投入很多,甚至对案主的关心比妹妹还多,并多次强调案主曾经德智体全能,认为是案主初三后交友不慎造成现在状况。但根据初次面谈时案主自述其实与父亲关系良好,虽然不多交流,但明白父亲的关心,相反觉得母亲偏爱妹妹,与母亲和妹妹关系欠佳
其他:有与之前同案和参与者的不良朋友交往的高危犯罪因素。同时处于辍学、无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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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1.案主的表面问题是所犯的罪,也就是与同案人一起寻衅滋事
2.案主的生成问题是案主所表现出的生活上的问题,包括:
A.个人心理行为问题:在接案初期,案主吸烟20支/日,行事和情绪都容易冲动,表面外向却对人隐瞒,满口脏话,在意别人目光而想法较消极。
B.未来发展问题:案主现在辍学,之后是继续上学还是找工作还没定下,接案初期,案主有回校读书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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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计划:
1、建立好关系,从案主的核心问题入手,引出其他问题
2、促进亲子沟通;
3、帮助案主完成戒掉粗口、改善不良性格及习惯的愿望;
4、尽量帮助案主回归校园
四、介入过程
由于案主的管制时间八个月不算长,而且由于社工本身岗位工作限制。以及案主的家庭情况,所以社工一共与案主进行了7次的跟进,只有一次的家纺。并没有进行家庭介入。
第一阶段:建立关系和问题初探
社工针对案主初期表现出的问题进行了面谈和家纺,结果是:
1、个人心理及其原因:
外向、开朗、多话,感染力强,多血质,虽然满口脏话、吸烟并且带着小混混的性格,自律性较差,但案主有较强烈的改正愿望,而从对家人的观察、对字体物品等的要求看出其细心的一面,而且也能主动为梦想努力,主动阅读医学书籍,换男朋友频繁,自述在这个年龄是为了玩,是想有人陪,并不是为真感情或性关系,社工认为其对待感情问题的态度和其喜欢重口味的喜好是源于觉得在家庭内缺乏安全感,同时处于青春期反叛期通过这些途径需求刺激和弥补孤独感,根据案主所测埃森克人格测试,为多血质,但L量表分值高达18分,表示有所掩饰,结果不太可信,案主自述性格问题在于脾气不好,拍拖也为了发泄,根据案主自身及其家庭情况,社工认为案主在寻求一个认同和接纳她的空间。
2、家庭因素
案主在家庭中是被母亲溺爱和父亲冷漠的成长环境,而案主敏感的性格又觉得母亲偏爱妹妹,并在案主一定的年龄后不与父母同住同一层,造成案主心理上产生被忽视感和孤独感,从而追求刺激和关注而导致现在的喜好、习惯和交往
3、社会环境
之前因与社会人员交往而被退学,有回校读书的愿望。同时有与之前同案和参与者的不良朋友交往的高危犯罪因素。交往关系也不稳定,案主的恋爱关系维持时间一直都不长,大概每次都一两个星期左右。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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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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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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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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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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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的独立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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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案主进行单独的初次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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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解释社工的职责,明确案主的权利,
初步建立关系;
了解案主的一些基本情况,初步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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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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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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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专干以及社区民警一起,到案主家中走访,社工通过案主家人了解情况后,司法专干及社区民警对其家长进行了纪律方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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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案主家庭情况,家人对案主的情况反映及对案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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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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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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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与案主共同签署服务同意书;
社工向案主反映上次家纺情况并从案主角度进一步了解情况
对案主进行埃森克人格测试;
尝试用苏格拉底辩论术矫正案主关于脏话的认知和行为,并布置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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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人与案主对于家庭关系及案件的不同认知,寻找家庭冲突的原因;
通过人格测试,了解案主气质、性格;
通过认知行为理论去矫正案主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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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关系逐渐形成,向深处发掘
随着面谈次数的增多和社工的自我暴露,案主也慢慢变得主动地向社工暴露一些最近的生活情况,这也让社工更易找到切入点和契机。而在初期,社工打算针对案主的行为问题用认知行为疗法进行改进,因此使用黄金法则、个人成长日记等方式。然后从家庭作业中发现案主将自己的消极想法写入日记时暴露了其心理上的问题,以及案主家中养了宠物的契机,因此对运用的理论及方式。除了原来的认知行为理论,还运用埃里克森人格理论、精神分析理论等,引导案主进行自我探索,鼓励案主放开心扉,接触外界,以及利用宠物成长日记,让案主的“真正”自我有发挥的空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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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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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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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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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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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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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主解释上次心理测试结果;
检查家庭作业;
与案主关于交友、对待事物的态度、案件及学校经历的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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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测试的角度,让案主更认识自己;
从家庭作业情况,寻找切入点,以建立良好关系,并从中发现案主心理上的问题;
通过黄金法则矫正案主社交上的问题;
通过认知理论,修正案主认知上对待事物的消极态度;
通过案件以及经历回顾,让案主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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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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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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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主动讲述近况以及被宠物咬的经历,社工以此为契机,布置新的家庭作业;
与案主探讨“自我”的问题;
与案主探讨家庭冲突问题;
教授案主情绪调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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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案主与宠物共同成长‘
通过案主对自己性格的基本认识,进一步让案主认识自我,让案主看见自己其实不是现在的那样坏;
通过精神分析理论,让案主看见原来良好的家庭关系及现在家庭冲突的原因;
让案主学会控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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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良好关系,与案主同行
在个案后期,案主已经可以自由地向社工暴露自己,甚至是一些很私密的话题。而的在社工的引导下,案主进行了自我探索,并在生活中为改变作出尝试,例如参加街舞队、去找工作,尝试戒烟,开始向父亲打招呼等等。后期社工也只是巩固和鼓励案主的正面思想和行为。然后,在案主交新男友和曾在住院期间反思的又一契机下,案主最终获得巨大的积极的变化。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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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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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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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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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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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社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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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主动诉说司法所的问题,社工给予建议同时进行纪律教育;
了解案主最近的工作以及参加青年地带的情况,并对案主提出的困惑给予建议;
与案主回顾这段时间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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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来关系基础上进一步肯定案主的自我暴露,同时对其给予关于社矫规定的讲解;
了解近况并对案主的困惑给予建议;
通过近期变化的回顾,表达社工与案主同行,让案主进一步去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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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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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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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主动述说自己的身体情况,社工给予建议;
了解案主近况;
个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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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结案,了解案主的变化成效,同时巩固其正面变化,对案主的变化给予肯定和接下来的生活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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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及结案
案主至结案时的状况是:
(一)从生理上,案主的吸烟问题明显减轻,由于案主自身的愿望以及男友的劝阻,案主目前是5支/日,这其中包括了由男友送的电子香烟。同时案主也变得懂得照顾身体,作息规律也有所改变,现在是定时睡觉定时起床。还会定时去做运动、散步、饮凉茶,这些是之前即使叫也不会去做的事;
(二)从个人心理行为上,情绪变得稳定,不会随便发脾气。粗口脏话也变得少了,按案主的话,是发现原来粗口是很刺耳很伤害人的,想到原来曾经自己总是说粗口是让人听到都有想打她的冲动,现在案主是听到其他人说粗口也觉得讨厌,会说教其父母不要说粗口。现在案主也变得愿意接触别人,愿意在房间开灯和开窗帘,同时愿意经常外出接触外界。也变得懂得去同情别人,别人有困难会愿意出手帮助;
(三)从家庭关系上,现在经常与母亲聊天,妹妹由于要上学所以交流尚少,与风琴方面,现在有机会就一起吃饭、看电视,出门进门也会打招呼,父亲也会对其进行回应。案主也会向父亲撒娇,例如在看见父亲买芒果给表妹的时候。
结案原因:目标基本达成;临近解矫。在社工自身、司法局领导、督导的各方面评估后,决定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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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不得不说,这是个“幸运”的个案。首先,由于社工自身的经历有很多与案主相似,所以容易进行自我暴露和共情而获得案主的回应。另外,在整个个案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契机,例如案主家里养了宠物,结交了新男友并互相促进,在住院期间的经历令案主反思等等,这些契机是使案主在几个月时间中巨大改变的一个重点。同时,除了引导案主进行自我探索之外,社工真正做的,更多是给予案主一个接纳她的空间,因为包括家人、朋友,司法所专干,案主身边的人都对其采取消极态度,而社工虽然很多时候只是与案主聊家常,但在这过程中,给予她空间,让她认识自己,鼓励她,让她知道原来自己可以变得更好。我觉得,这才是这次个案成功的要点。
叶治维,男,2014年于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心理专业毕业,现任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项目社工,现派驻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座右铭为“hakunamatata ----不用担心太多”!